網站簡介: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五)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政策;按照人才工作分工,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做好產業人才等各類人才引進、培養、服務和管理;編制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發布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健全、落實博士后管理制度;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推進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擬訂全市技工院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系統、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六)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并組織實施。(七)貫徹執行國家、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擬訂企業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并組織實施。(八)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申報、審核、備案;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規劃;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擬訂國(境)外專家來我市定居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十二)指導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三)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劃;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