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簡介:
日照市民政局主要職責:一、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指導和協調全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三、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會商、報告、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擬訂全市減災規劃,承擔市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四、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承辦中央和省、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全市社會救助工作。五、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的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承擔市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村務公開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六、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規劃;負責審核、呈報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工作;指導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規范全市地名標志的設置與管理;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名稱等命名、更名的審核上報;負責全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工作;承辦邊界勘定工作;負責縣區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七、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建設;負責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年檢;負責全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擬訂全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承擔“三無”老人、孤殘兒童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八、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全市涉外、涉港澳臺居民、華僑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全市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全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殯葬、公墓和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九、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十、管理國家、省和市撥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十一、負責民政信訪工作。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