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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仲裁委員會是日照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規定,于1996年9月1日組建成立的我市唯一、專業仲裁經濟糾紛的工作機構,職責是依據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仲裁協議,公正、及時地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日照仲裁委員會成立以來,先后受理各類合同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案件7375件,涉案標的額106.97億元,案件到期結案率、調解率、自動履行率始終保持在97%、65%、80%以上,為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日照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是日照仲裁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組建于1996年12月,為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現有秘書科、宣傳聯絡科、立案管理科、業務一科、業務二科、調解中心6個職能科室,現有工作人員22人,黨組領導班子成員4人。日照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宣傳推廣仲裁法律制度,組織、管理仲裁辦案活動,為仲裁辦案提供程序性服務,管理仲裁員,處理日照仲裁委員會的日常事務。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2013年新黨組成立以來,日照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我市“一個目標、三個導向、五大戰略”的總體發展思路,抓住“辦案質量、效率、社會公認是仲裁事業發展的生命線,循法、公正、廉潔是仲裁人員政治的生命線,創新、務實、和諧是仲裁機關良好形象的生命線”三條“生命線”,貫徹“宣傳推廣社會化、仲裁辦案精細化、機關建設規范化、干部素質新變化”的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創新發展,凝心聚力、干事創業,為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2013年以來,市仲裁辦共受理各類經濟糾紛案件2746件,涉案標的額達到77.31億元,分別占日照仲裁委員會成立二十多年來受理案件、標的額總數的37.2%和72.3%,案件到期結案率、調解率、自動履行率始終保持在97%、65%、80%以上。 “陽光仲裁、高效公正”品牌被市直機關工委表彰為日照市“機關名牌”,機關黨支部被市委表彰為“日照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目前,日照仲裁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社會各界的仲裁法律意識逐漸增強,仲裁的社會知曉率、影響力、公信力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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